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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Cs治理市场新机遇:设备更新


低效、失效的大气污染治理设备设施,当前企业使用的比较多...在政策部署方面,对老旧、落后治污设备的淘汰在加快,对企业的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要求在加严,积极支持企业对各类生产设备、大气污染治理设施等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

一、生态环境部:积极支持企业对各类生产设备、大气污染治理设施等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


2024年9月14日,生态环境部印发《生态环境部门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环综合[2024]62号),进一步明确“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坚持鼓励先进、淘汰落后,帮扶企业排查落后生产工艺设备、低效失效污染治理设施,积极支持企业对各类生产设备、大气污染治理设施、污水垃圾处理设备等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促进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推动对环境保护专用设备更新给予财税、金融等政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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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政策密集出台,加快淘汰“低效失效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近年来,执法检查、监督帮扶等工作中发现,工业企业大气污染治理设施简陋、运行低效问题突出,影响治理效果,导致频繁超标排放,成为制约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的短板。


在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大气污染减排双重约束下,国家层面重视,并要求各地充分认识低效失效大气污染治理设施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系统部署、全面排查、认真整改。


2023年11月23日,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发布了《低效失效大气污染治理设施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明确将全面开展低效失效大气污染治理设施排查整治工作,建立排查整治清单,“淘汰一批、整治一批、提升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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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该方案,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应于2024年6月底前、其他地区于2024年12月底前完成排查工作。


失效低效大气污染防治设施有哪些?


这份文件中给出了明确的定义。


包括:治理工艺不适用,去除效果较差、无稳定达标排放能力;治理装备简陋,必要配套设施未安装,未形成稳定可靠的副产品和消纳去向,建设质量低劣,关键组件达不到规范要求,自动化水平不高,控制系统功能缺失;治理设施操作运行低效,关键组件、关键参数未按相关技术规范或设计要求运行维护,管理台账记录不全、不规范;为掩盖超标排放等违法事实,不正常运维甚至干扰自动监测,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等。


具体的比如,水喷淋脱硫、电子束法脱硫等低效脱硫工艺,水膜(浴)除尘、湿法脱硫除尘一体化等低效除尘技术,采用单一低温等离子、光氧化、光催化、非水溶性 VOCs 废气采用单一水喷淋吸收及上述技术的组合工艺(除异味治理外)等,同时应禁止无反应容器直接在烟道中喷洒液态或气态脱硫剂的脱硫方式,禁止将旋风除尘、多管除尘、重力沉降等简易除尘技术及其组合作为唯一或主要除尘方式等等。


值得一提的是,大背景中,大规模设备更新行动正在火热开展,低效失效大气污染治理设施整治与其不谋而合。

2024年以来,为加快落实国家政策有关要求,推动大气污染治理水平再上一个台阶,各地纷纷加急印发文件,明确目标、任务,制定出具体可行的低效失效设备清查淘汰路线图。

比如,《2024年重庆市巴南区夏秋季治气攻坚工作方案》鼓励淘汰一批不适用、无法稳定达标排放的治理工艺,整治一批关键组件缺失、自动化水平低的治理设施,以规范治理设施运维、耗材更换及时、台账管理完善等方式提升治理设施运行效率。


要求在5月15前基本完成并报送整治台账,9月底前全面完成整治。


比如,杭州市自7月26日开始“一口气”施行了复合布加工、废橡胶利用、废塑料加工、木质家具、玻璃制造、化工和电镀等7个行业环境污染整治提升方案,分为部署准备、整治实施、总结验收三个阶段推进,要求全面淘汰低效VOCs治理设施,实现工艺装备优化升级、自动化水平进一步提升、污染物排放总量进一步减少等目标。


与此同时,各地陆续出台的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方案中,也已经将低效失效大气污染治理设施淘汰作为重要内容。


  • 四川拟积极发挥财政金融引导作用,对绿色低碳投资项目、减污降碳协同项目、技术研发、试点示范、能力建设、老旧装备淘汰给予支持;


  • 安徽明确,企业开停工、检维修期间,及时收集处理退料、清洗、吹扫等作业产生的VOCs废气,不得将火炬燃烧装置作为日常大气污染处理设施;


  • 江苏指出,中小型传统制造企业集中的城市要制定涉气产业集群发展规划,严格项目审批,严防污染下乡。


  •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9月9日发布重磅文件——《河南省低效失效大气污染治理设施排查整治实施方案》,表示将聚焦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设备,全面开展低效失效大气污染治理设施排查整治工作,“更新一批、整治一批、提升一批”。

淘汰不成熟、不适用、无法稳定达标排放的治理工艺,整治关键组件缺失、质量低劣、自动化水平低的治理设施,推进企业合理选择治理工艺,提高治理设施建设工程质量,提升治理设施运行维护水平。

污染防治技术新变化!

这20项技术将被限制或淘汰


2024年8月14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国家污染防治技术指导目录(2024 年,限制类和淘汰类)》(征求意见稿),决定将原《国家先进污染防治技术目录》,调整为《国家污染防治技术指导目录》(简称《目录》),按年度、分领域发布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污染防治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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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大气污染防治、噪声与振动控制领域,今年9月将发布限制类和淘汰类《目录》,共有20项技术,其中限制类7项,淘汰类13项,涉及除尘、脱硫脱硝、VOCs治理等大气污染防治细分领域。



本次征求意见的技术中包含了7种限制类和13种淘汰类:


一、限制类


一、淘汰类

政策层层驱动下,VOCs治理市场或将迎来新一轮的发展机遇!

来源:VOCs前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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